湖州:我市出台政策扶持家禽业发展

   2013-05-01
核心提示: 鸡网综合湖州在线讯 4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鸡网综合湖州在线讯 4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通过政策扶持,促进家禽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今年4月以来,受H7N9禽流感影响,给我市家禽养殖产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为稳定家禽产业,保护养殖主体的利益,根据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主体生产自救与政府适当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出台政策,保护种禽业生产能力、资源,支持养殖场(户)渡过当前生产难关,鼓励加工销售业收购、加工压栏家禽。
 
    《通知》指出,享受政策补贴对象为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种禽业以4月8日存栏种禽数为准,每羽种禽补助15元,孵坊以孵箱数为准,每箱补助1000元;家禽养殖场(户)按照3月底存栏数为准,达到肉鸡肉鸭1万羽以上、蛋鸡蛋鸭2000羽以上、鹅1000羽以上、产蛋鸽3000对以上、鹌鹑5万羽以上,按省定标准补助,肉鸡肉鸭5000至10000羽、蛋鸡蛋鸭1000至2000羽、鹅500至1000羽、产蛋鸽1500至3000对、鹌鹑25000至50000羽,补助标准每羽肉鸡肉鸭0.5元、蛋鸡蛋鸭1元、鹅1元、产蛋鸽0.5元、鹌鹑0.1元;加工销售业按照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收购、加工活禽(鸡、鸭、鹅)总数在5万只以上,每只补助2元;因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阳性组织扑杀的活禽,按省有关规定补助养殖户。自2013年4月16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农业部门免收家禽检疫费。
 
    《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既要加强防范,又要促进家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既要加强禽类产品的市场监管,又要维护市场正常流通秩序”的精神,积极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和禽产品集中配送制度,加快推进品牌冷鲜禽产品和熟肉制品取代活禽交易的进程;主动关心家禽养殖场户和加工企业职工的生产生活,加强技术指导,组织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促进禽产品市场正常流通。
 
    《通知》还要求,各级金融部门要优先安排贷款解决企业当前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涉农担保机构要优先提供贷款担保,政策性农业承保机构及时组织理赔,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农业龙头企业贴息等资金,积极支持家禽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稳定和发展家禽生产。各级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禽及其产品安全消费知识的宣传,消除消费者的恐慌心理,积极鼓励家禽产品消费,尽快恢复市场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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