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东莞市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
会议提出,从2015年7月1日起,在主城区范围(具体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五环路以内区域),农贸(肉菜) 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仅在四个街道实施区域内现有农贸(肉菜)市场各确认保留1个可零售经营活禽。
禁售活禽后,上市模式分两种,一种为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直接配送,另一种为由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户委托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屠宰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