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樱桃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樱桃谷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潢川县财政局拨付的华英樱桃谷公司税收优惠返还金额21.1万元。详情如下:
根据河南华英樱桃谷食品有限公司文件《关于返还华樱食品有限公司税收优惠金额的请示》(华食字【2015】04号),华英樱桃谷公司是公司和英国樱桃谷农场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公司,是信阳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根据《政府给予合资企业优惠政策确认意向书》的指示精神,为了支持和促进华英樱桃谷公司的发展,潢川县政府兑现了对华英樱桃谷公司的承诺,于近日拨付了应当返还华英樱桃谷公司的税收优惠金额21.1万元。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款计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