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网综合消息日前,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贵州茅台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等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事实上在近四年的时间里,茅台的特制酒、迎宾酒等三次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记者多次联系茅台集团企业策划部,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在南京工商局日前进行的食品质量抽检中,共抽检了37批次葡萄酒,其中23批次被判为“不合格”,其中就包括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南京工商局在检测报告中指出,茅台集团2007年2月13日生产的750毫升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在个别产品商标标注中,存在中英文不对应及二氧化硫的标注不规范等问题。对此,茅台集团认为,本公司的红酒生产时间都在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前,因此其商标不存在南京工商局所检出的问题。